北京語言大學是中國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是在周恩來總理的親自關懷下建立的,創辦于1962年。北京語言大學是中國一所以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中華文化教育為主要任務的國際型大學,素有“小聯合國”之稱。
學校對中國學生進行外語、中文、信息科學、經濟、藝術等專業教育,同時承擔著培養漢語師資、出國留學預備人員出國前的外語培訓工作等任務。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北語已經發展成為一所以語言文化教育和語言文化研究為特色和優勢的多科性國際型大學,是我國中外語言、文化研究的學術重鎮和培養各領域優秀人才的搖籃。
20世紀90年代以來,北語一方面保持在漢語國際教育領域的特色和優勢,另一方面,積極發展相關學科,學科涵蓋文學、經濟學、法學、工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八個門類,學校人才培養體系層次齊備,現有博士后流動站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2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1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5個。其中國家重點學科1個,北京市重點學科10個,北京市高精尖學科2個?,F有37個本科專業,其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和1個北京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7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和4個北京市特色專業,以及1個“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2個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和3個市級優秀教學團隊。
第一條 學校中文名稱為北京語言大學;英文全稱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學校代碼為10032。
第二條 學校創辦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語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是對中外學生進行文學、經濟學、法學、工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專業教育,以語言學科為引領的多科性大學。
第四條 學校秉承“德行言語、敦睦天下”的校訓,弘揚“愛國擔當、誠樸厚德、求真創新、開放包容”的北語精神,圍繞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語言大學的目標,使中外學生成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建設者、文明交流互鑒的推動者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高素質國際化人才。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咨詢機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議事決策機構。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
第九條 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培養目標和學科建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 根據學校在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對于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則上認可經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加分,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等招生類別。
第十三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的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實考分排序,先安排可滿足專業志愿考生的專業,再安排專業志愿調劑考生的專業,專業志愿不設級差。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高考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報考外國語學部、人文社會科學學部、藝術學院相關專業的考生,依次參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報考信息科學學院、商學院、語言康復學院、語言學系相關專業的考生,依次參考外語、數學、語文成績。若排序順序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除漢語言文學、計算機類、藝術類專業外,報考其他專業均要求考生參加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未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報考英語(英西復語)、日語(日英復語)、土耳其語(土英復語)和翻譯(漢英法)專業,應具備較好的英語水平。
第十六條 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報考所有外語專業;統考外語語種為法語且具備良好英語水平的考生可報考翻譯(本地化)、翻譯(漢英法)專業。英語、翻譯(英語)、翻譯(本地化)專業入校后第二外語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其他專業入校后第二外語均為英語,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等第三外語。非外語專業部分專業課為英語授課。所有學生應按學校培養方案中課程設置規定完成學習任務,取得相應學分。
第十七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時,實行“專業志愿清”的規則。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藝術類、高校專項和國家專項等特殊類型的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外語、翻譯和語言學專業60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新聞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網絡與新媒體、金融學、金融學(宏觀經濟核算與分析)、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特殊教育(言語聽覺科學)專業5000元/年,繪畫專業10000元/年,書法學和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專業8000元/年。計算機類第一年學費5500元/年,專業分流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語言智能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與技術專業5500元/年,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5000元/年。
第二十一條 住宿標準:本科生住宿標準最高為1200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況執行。
第二十二條 資助政策:學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入學報到時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綠色通道”。在學期間,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獲得資助。
第二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03943,傳真:(010)82303135,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10)82303020,學生資助中心電話:(010)82303919,郵箱:zhaoban@blcu.edu.cn,學校網址:http://www.blcu.edu.cn,招辦網址:http://zsb.blcu.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本章更新至2020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學校目前設有省部級以上研究中心(或基地)13個,其中漢語國際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百所重點研究基地之一,阿拉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重點培育基地,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平面媒體中心是國家語委語言資源監測的重要基地,中國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研究中心是國家語委研制和修訂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的陣地,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是國家語委實施語言資源保護國家工程的專業機構,國際漢語教學研究基地是國家漢辦建立的漢語國際推廣十大研究基地之一,中國文化對外翻譯與傳播研究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投入建設的中外文化互譯合作平臺,首都國際文化研究基地和北京文獻語言與文化傳承研究基地是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語言資源高精尖創新中心是北京市教委建設的“北京高等學校高精尖創新中心”中一家語言類中心,中國民族語文應用研究中心是國家民委支持建立的民族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機構,中醫藥國際教育與文化傳播基地是依托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建立的特色基地,光明文學遺產研究院是與《光明日報》聯合共建的研究機構。除了省部級科研中心(或基地)之外,學校還有拉丁美洲研究中心等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備案中心16個,北京市語委設立的科研中心1個(北京語言康復教育研究中心),以及校級研究機構50余個。
?;胀怀隽吮闭Z的國際化特色。?;找缘厍驗楸尘?,中間為盾型;盾型內是兩個綠色字母“Y”,代表“語言”兩字。整個設計寓意深刻;北語素有“小聯合國”的美稱,地球正是北語國際化的象征,綠色則賦予了語言無限的生機和活力。
作詞:閻純德
作曲:呂遠
跨過海浪云濤,為了夢中的尋找
五洲朋友相聚我們學校,漫天飄蕩著美麗歌謠。
敬業簇擁鮮花,勤奮培育英豪
我們耕耘人類文明,文明把進步鍛造。
啊,美麗的學校!啊,我們的驕傲!
不同的膚色,相同的聲調,同聲祝福世界美好!
跨過海浪云濤,為了夢中的尋找
四海學子相聚一個家園,理想編織著青春微笑。
語言牽手和平,文化搭起長橋
我們放飛人類希望,祈愿天下真情擁抱。
今天用愛心播種,明天鮮花開遍天涯海角!
不同的地區,相同的聲調,同聲祝福世界美好!
德行言語 敦睦天下
1962年建校,時名為“外國留學生高等預備學?!?。
1965年1月9日,經周恩來總理批準,定名為“北京語言學院”。
1971年10月19日,根據北京市革命委員會的決定,“北京語言學院”與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合并。
1986年,開始招收現代漢語專業對外漢語研究方向碩士研究生。
1988年,學校開始招收外國留學生研究生。
1996年6月13日,經教育部(原國家教委)批準,正式更名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
2002年7月2日,經教育部批準,簡化為“北京語言大學”。
2012年,學校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高校。
2013年,學校入選教育部來華留學示范基地。
(以上數據截至2020年6月,具體以官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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