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由北京校區、珠海校區兩個校區(含四個校園)組成。北京校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珠海校區于2019年4月由教育部正式批準建設,現有本研學生3600余人。學校設3個學部、27個學院、2個系、11個研究院(所),4個書院。館藏圖書490余萬冊、電子圖書970余萬冊。
根據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發布的2016年一級學科評估(第四輪)結果,我校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戲劇與影視學、地理學6個一級學科獲評A+,2個一級學科獲評A,7個一級學科獲評A-,獲評A+的學科數量居全國高校第六位。
北京師范大學與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500所大學、研究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持續推進與牛津大學、斯坦福大學、赫爾辛基大學等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合作,積極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交流,建設了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項目和活動,為海內外專家學者、學生開展學術交流、學習深造、文化交流互鑒提供廣闊平臺。
北京師范大學教師隊伍結構合理、素質精良?,F有教職工3437人,其中專任教師2313人,93%的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位,19%的專任教師具有海外學歷?,F有兩院院士(含雙聘)22人、資深教授6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40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54人、海外引進高層次人才1人、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5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8個;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資助獲得者42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14人、海外引進高層次青年人才42人。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師范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師范大學,設有兩個校區。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18號。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第四條 學校辦學格局為“一體兩翼”,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校區)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0027,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9027,考生填報志愿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注明培養校區;對符合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北京師范大學組建由校領導、學部院系相關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構成的招生委員會,承擔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和民主監督等職責。
第八條 北京師范大學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審議學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分省份組建招生宣傳組,負責學校在該省份的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十條 北京師范大學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布局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備案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
第十一條 北京師范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 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政策加分)調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招生項目。
2.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須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3. 遵循分數優先原則,依據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筛鶕忌鷮I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4. 對于進檔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瀚德實驗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數學,其余各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規則按各省份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忌母咧芯C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作為參考。
5. 英語專業要求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如考生所在省份組織英語口試,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國際經濟與貿易(瀚德實驗班)和法學(瀚德實驗班)專業對英語要求較高,建議考生謹慎報考。
6.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7. 體育教育專業: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3+3”選考科目模式不限選考科目,“3+1+2”選考科目模式首選科目限選物理)。在高考成績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實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80%,體育專業考試成績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另,對于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高考成績和體育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并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8.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定向就業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2021年有關招生簡章(辦法)和相關要求執行。
9.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北京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執行。
10. 學制4年,學費: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4800-5400元/學年。聯系電話:010-58807962;監督電話:010-58807862。網址:www.bnu.edu.cn。
第十三條 北京師范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在學期間,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四條 如國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修訂。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于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人文社科科研和科技創新的一支重要力量。學校擁有國家高端智庫試點單位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4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1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國家教材建設重點研究基地2個、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9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個、教育部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2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7個、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基地4個、教育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1個、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個、教育部師德師風建設基地1個、教育部戰略研究基地1個、教育部和科技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9個,北京高等學校高精尖創新中心1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12個、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4個、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首都新型高端智庫1個、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研究基地1個、北京高校協同創新中心1個、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基地1個、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1個、北京市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基地1個,其他省部級重要平臺15個。定期出版專業刊物35種。
北京師范大學現有國家文科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2個、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5個、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5個、國家試點學院1個,入選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10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6個;是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家對外漢語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教育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中國話?。?;擁有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4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2個。
1902年,學校前身京師大學堂師范館建立。
1904年,改稱優級師范科。
1908年,獨立為京師優級師范學堂。
1912年,改稱北京高等師范學校。
1923年7月,升格為國立北京師范大學校。
1927年,北京國立高校被整合為京師大學校,改稱京師大學校師范部。
1928年,國民政府實施大學區制,平津國立高校被整合為國立北平大學,改稱國立北平大學第一師范學院。
1929年8月,重新獨立設置,稱國立北平師范大學。
1931年7月,由國立北京女子師范大學校沿革而來的國立北平大學女子師范學院并入國立北平師范大學。
1937年7月,全面抗戰爆發,師生被迫西遷,參與組建國立西北聯合大學。
1939年8月,國立西北聯合大學解體,獨立為國立西北師范學院,部分師生參與國立西北大學的建設??谷諔馉巹倮?,回歸北平。通過甄審,接收偽北京師范大學復校復大。部分師生駐守蘭州,繼續建設西北師范學院。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復用“北京師范大學”原名。
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輔仁大學主體并入北京師范大學。
1980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全國首批對外開放高校。
1996年,通過“211工程”部門預審,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行列。
2002年5月,北京師范大學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一起被列入北京市重點支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四所院校,學校進入“985工程”建設行列。
2011年,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
2014年,入選國家“2011計劃”。同年,入選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
2017年9月,北京師范大學入選“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名單。
2020年1月,首批入選“強基計劃”試點高校。
2021年9月,入選第二批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擬入選單位名單。
以上數據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官網2021年5月信息。
|